(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有效应对各类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我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工作,形成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加强保障
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现场处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同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一)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校门诊部主任
成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宣传部(新闻中心)、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处、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基建处、三水校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2.负责制定本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员工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3.加强师生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4.做好应对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的落实;
5.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工作任务;
6.在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协调、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向政府、省教育厅报送信息。
(一)一般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师生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3)停止出售并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与中毒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进行排查;
(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中毒食品取样留验;
(8)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9)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0)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当地政府以及卫生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11)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2)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省教育厅及时报告。
2.传染病应急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师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实验室、宿舍、办公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5)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6)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7)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8)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9)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省教育厅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10)与患病师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11)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2)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13)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4)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省教育厅及时报告。
除按照一般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特别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省教育厅报告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一)信息报送原则
1. 迅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事故信息。
2.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 直报:一般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1. 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两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中毒、患病等)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 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
较大和一般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患病或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安排等。
3. 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省教育厅直至教育部应急工作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三)信息报送系统
在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后,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然后按信息报送机制进行书面报告。
(四)信息发布
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发布,如学校对外发布信息则统一由学校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
(一)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四)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解决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等,落实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储备充足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等物资,保障应对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需求。
(三)资金保障
学校安排充足应急资金,保证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所需,要把应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预备队并加强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附则
(一)发生在三水校区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三水校区管委会紧急调配校区的应急资源做好先期工作,并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如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校区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相应工作组赶赴三水校区开展工作。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熟悉预案的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在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注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重大传染病疫情包含有:1.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