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校院部分管理职能划分办法
(2013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扩大教学院部的管理职能,激发教学院部的办学活力,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与水平。根据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划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教学院部在学校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四项职能,既要明确规定教学院部所担负的职责,又要赋予其完成这些职责所必须的权力,以避免有责无权的现象。
(二)坚持校院两级职权相协调的原则。学校负责宏观管理与决策,强调协调、监督与服务;教学院部负责日常过程管理,并在内部各类事务的决策上拥有最大程度的自主权,以有效行使校院两级职权,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
(三)坚持激励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向教学院部适度分权的同时,建立与分权相匹配的控制机制,包括备案、审批、检查、监督等方式,以确保教学院部能够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运用学校所赋予的各种权力。
二、职能划分的主要内容
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学校层面以宏观决策与管理服务为主,包括制定规划、宏观决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等,教学院部主要承担学校职能部门剥离的日常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管理职能。学校与教学院部的主要职能划分体现在12个方面,包括:本科教学、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学生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继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财务管理、资产与设备管理、安全保卫、综合管理等。在每一方面细分若干事项,并对每一事项界定学校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的职能分工,形成校院部分管理职能划分细则(附后)。
三、附则
(一)本办法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广东财经大学校院部分管理职能划分细则
一、本科教学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规划 与 制度 | 1.制定学校中长期本科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制订年度计划。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本科教学的法规与政策,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 1.制定本院部中长期本科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制订年度计划。 2.执行上级部门、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并制定本院部具体的实施细则。 |
教学基本建设
教学基本建设 | 1.制定学校教学基本建设规范和标准。 2.组织开展学校专业建设:组织申报省级以上专业建设类项目;组织校级专业建设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及验收;制定学校专业调整指导性意见,审批专业调整方案;制定学校教学计划编制指导性意见,审批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学校国际化特色专业建设。 3.组织开展学校课程建设:组织申报省级以上课程建设类项目;组织校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及验收;审批新开课程及双语课程;组织学校国际化特色课程建设。 4.组织开展学校教材建设: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教材建设类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校级教材建设类项目;组织申报校级及以上级别教材评奖。 5.组织开展学校教学团队建设: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团队;组织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评审及验收。 6.组织实施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7.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实验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组织校级示范校外教学基地的申报、评审及验收;指导审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组织实验教学软件专家论证工作。 8.组织开展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9.组织开展学校专业导师和课程导师工作。 | 1.执行学校教学基本建设规范和标准。 2.组织实施本院部专业建设: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省级和校级专业建设类项目;制定本院部专业申报及调整方案,经学校审定后实施;制订本院部专业教学计划,经学校审定后实施;组织实施本院部国际化特色专业建设。 3.组织实施本院部课程建设:组织本院部申报省级以上课程建设类项目;组织本院部校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初审;论证并初审新开课程、双语课程;组织实施本院部国际化特色课程建设。 4.组织实施本院部教材建设: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材建设类项目;组织本院部申报校级及以上级别教材评奖。 5.组织实施本院部教学团队建设:组织本院部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团队;组织本院部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初审。 6.组织实施本院部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级、省级实验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组织本院部校级示范校外教学基地的申报、初审;组织开展本院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出实验教学软件需求申请。 7.组织实施本院部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选聘系(教研室) 主任、教学秘书、专业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等,并经学校备案。 8.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业导师和课程导师工作。 |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 1.调度本科教学课室。 2.下达学校教学任务。 3.编排学校通识必修课(体育课、大学英语课除外)、通识限选课、全校任选课课表,编制广州校区及三水校区总课表。 4.组织学生选课。 5.审批学生缓考申请和期末考试资格,并将缓考录入系统。 6. 组织校内课程考试以及组织国家大学英语、国家专业英语、成人学位英语等考试。 7.审批处理成绩更正、各类加分以及课程替代等成绩管理工作,打印学生中文、外文成绩单。 8.审核归档院部报送成绩单。 9.布置安排课程重修工作。 10. 归档管理期末考试必修课试卷和毕业论文。 11.审批处理学籍异动、信息变更等学籍管理工作。 12.学生学籍、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和有关数据上报。 13.审批学院开办辅修、双学位教育申请,审核申请学生的修读资格。 14.组织学生专业二次选择。 15.处理学生考试作弊。 16.审核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 17.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监管教材供应。 18.审批教师调课、停课。 | 1.落实本院部教学任务。 2.指导和组织本院部学生选课。 3.编排课程表:各院部编排所属专业课课程表;体育部编排体育课课程表;外国语学院编排大学英语课课程表;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教育技术中心编排实验课程课程表。 4.落实本院部期末考试及补考和国家大学英语、国家专业英语、成人学位英语等考试任务。 5.组织本院部教师阅卷、录入成绩、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单,初审学生成绩复核、成绩更正及课程替代申请。 6.审核学生缓考申请和期末考试资格,并将审核表报送教务处。 7.归档管理选修课和补考试卷。 8.组织学生进行课程补考和重修工作。 9. 负责本学院学生学籍审核,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数据,负责报送本学院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10.初审本学院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向教务处报送有关数据。 11.制定和实施辅修、双学位教育培养方案。 12.组织和审核学生专业二次选择申请,接收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 13.协助学校处理学生考试作弊。 14.初审本院部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量。 15.填报本院部教材征订计划。16.初审本院部教师调课、停课。 |
教学 研究 与 改革 | 1.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组织申报、评审及验收校级教研教改项目。 2.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及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 3.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与创新的试点和试验以及教研教改成果的推广。 4.负责教研教改成果的管理。 | 1.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级、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及初审本院部校级教研教改项目。 2.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初审本院部校级教学成果奖。 3.组织院部级教研教改项目立项、院部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4.组织实施本院部教学改革与创新的试点和试验以及教研教改成果的推广。 5.负责本院部教研教改成果的登记和归档。 |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 奖惩 | 1.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学生网上评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督导;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报告等教学文件的检查、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3.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评优、评先、竞赛等活动。 4.制定实施教学类奖励制度。 5.编印《教学简报》。 | 1.执行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本院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组织本院部教学检查、本院学生网上评教、本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3.组织本院部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评优、评先、竞赛等活动;组织院部级教学评优、评先、竞赛等活动。 4.制定实施本院部教学类奖励细则。 5.撰写《教学简报》稿件。 |
招生 工作 | 1.制订学校本科招生计划。 2.编写学校本科招生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组织招生学院开展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组织招生学院开展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5.组织本科新生报到及未报到新生注销工作。 | 1.制订本院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2.编制本院本科招生专业介绍;协助招生办做好本科招生宣传工作。 3.组织本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本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4.组织本院本科新生报到及未报到新生数据上报工作。 |
二、学科建设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学科 建设 | 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 2.制定和完善学校学科建设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3.组织全校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评估工作。 4.检查督促各学科点的工作进度,做好引导、协调与服务工作。 5. 组织遴选学科带头人。 6.监督学科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 1.制定和实施本院部学科建设规划。 2.制定和完善本院部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3.负责支持、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本院部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4.负责支持、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5. 负责推荐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建设。 6.负责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学位 工作
|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4.组织学位论文开题、双盲评审、答辩工作,组织评选优秀学位论文。 6.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工作。 8.组织开展示范性硕士点申报、评选工作。 9.负责遴选、培训、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织导师组组长备案工作。 | 1.负责本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性和学位档案完整性审查,提出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意见。 |
招生 工作 | 1.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业务流程。 2.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分配招生指标。 3.统一组织全校研究生招生考务和录取工作。 4.受理并处理考生申诉。 | 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编制本学院各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工作。 3.协助做好本学院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协助做好招生命题、阅卷、复试等工作。 4.协助处理考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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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 工作 | 1制定和完善全校研究生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2. 组织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互选工作。 3. 组织研究生选课,下达研究生教学任务,编排研究生公共课、平台课课程表,调度研究生教学课室。 4.负责审批研究生课程教师调、停课。 5. 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 6.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 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 8.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 9.组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10. 负责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中后期管理。 11.协助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开展工作,印制《研究生督导简报》。 12.组织全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估工作。 13.组织学校职能内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过程的其他工作。 | 1.制定修订本学院研究生培养具体实施细则。 2.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互选工作。 3.指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选课,编排所属学科点课表。 4.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报送教师调、停课情况。 5.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成绩登录、报送工作。 6.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及报送工作。 7.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 8.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 9.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10. 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 11.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与管理。 12.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教学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 13.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过程的其他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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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教育 与管理
研究生教育 与管理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学风建设、安全教育等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督查指导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性研究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处理研究生教育中的突发事件。 3.组织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不定期组织各单位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奖惩规章制度,审核批准和表彰奖励校级各类优秀研究生,审核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研究生及相关材料。受理违纪研究生受记过以上处分相关事宜,受理研究生申诉并依照学校规定做好申诉处理工作。 5.制定全校研究生助学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助学贷款管理和“三助”工作 ,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审定批准获得临时困难资助研究生名单。 6.管理研究生学籍,学籍数据上报,审批处理学籍异动。 7.管理研究生学生档案。 8.负责全校研究生就业指导、信息发布、鉴定、就业派遣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性毕业研究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评估考核工作。 9.组织建立研究生实习与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 1.按学校要求完善和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学风建设、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案,并做好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各项安全教育工作,预防与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教育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3.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和辅导工作,建立本学院研究生心理健康档案。 4.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奖惩工作方案,评选、推荐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研究生及相关申报材料。负责本学院违纪研究生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事实调查及处分决定,提出违纪研究生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建议。 5.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助学贷款管理和“三助”工作,调查核实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情况并建立信息库;提出本学院获得临时困难资助研究生名单。 6.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日常考勤管理。 7.收集、整理本学院研究生学籍、奖惩等各类研究生档案材料。 8.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就业指导、、信息发布、鉴定推荐、就业派遣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研究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评估考核自评工作。 9.建立本学院研究生实习与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
工作 | 1.负责研究生分党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等研究生社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3.制定并实施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校研究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 1.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和教育工作,开展各类研究生党员活动,管理各类研究生党务材料、档案。 2.执行学校研究生社团组织的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社团组织各项建设方案,积极指导本学院研究生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3.做好研究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结合本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具有本学院特色的课外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
四、科学研究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规划 与 制度 | 1.制定学校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2.传达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学研究的法规与政策。 3. 制定或修订完善学校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实施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估。
| 1.制定本院部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上级部门、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本院部具体的实施细则。 3.配合学校制定或修订科研管理文件,包括推荐本院部主干学科重要学术期刊目录等工作。 4.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
学术 机构 | 1.遴选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等机构委员。 2.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或组织相关调查,讨论、审议重要学术事项。 3.遴选广东财经大学社科联委员,组织和协调社科联的各项重要学术活动。 | 1.推荐科研业绩突出、学风端正、公正无私的教学科研人员为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的候选人员。 2.配合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3.推荐广东财经大学社科联委员,积极配合社科联组织的各项重要学术活动。 |
科研 考核 与 奖励 | 1.编制教学院部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中的科研考核指标体系,并具体执行周期的科研指标考核。 2.组织实施全校年度科研奖励工作。 | 1.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部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周期目标任务书。 2.组织本院部申报年度科研奖励。 |
科研 经费 | 1.科学编制学校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学校下达的预算科研经费。 2.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合理的经费预算,并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工作。 3.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 | 1.编制本院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合理使用学校下达的预算科研经费。 2.监督本院部科研项目负责人合理开支科研项目经费。 3.负责从财务处领取经费到账单,并交至科研处以入账。 |
科研 项目 管理 工作 | 1.组织全校申报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对于高层次项目申报进行必要的辅导。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的形式审查工作。 2.组织各单位或跨校院攻关,培育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全程管理。 3.组织限额申报项目的校内初评工作。 4.加强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积极开拓横向课题的合作渠道和经费来源。 5.组织科研项目中后期检查和目标管理,提高全校科研项目按时结项率和优秀结项率。 6.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评审和结项工作。 | 1.组织本院部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对于国家级项目以及各类重点(重大)项目的申报,进行统筹、协调和团队攻关。 2.负责限额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3.采取切实措施,培育本院部争取高级别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环境。 4.配合和支持本院部科研项目研究,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提升项目研究质量和督促按期结项。 5. 负责本院部各级各类项目申报的形式审查工作。 |
科研 成果 管理 工作 | 1.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登记、统计等工作。 2.组织推荐各级各类科研成果政府奖。 3. 组织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及各类学术专著资助出版。 4.组织全校重要(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5.组织管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 1.负责本院部科研成果登记、统计等工作。 2.负责推荐报送本院部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材料。 3.负责推荐本院部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及各类资助学术专著出版。 4.负责本院部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5. 负责组织本院部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报。 |
协同 创新 工作 | 1.对学校的协同创新工作进行整体规划。 2.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3.促进跨学科、跨单位的各类协同合作。 | 1.主动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企业和境外机构开展各类协同合作。 2.培育和建设挂靠本院部的协同创新中心。 |
科研 平台 管理 | 1.对学校科研平台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2.组织申报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科研平台。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省(部)市级科研平台进行管理和建设。 4.组织对校内各类科研平台的考核和评估。 | 1.对本院部的科研平台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2.配合学校组织的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 3.负责挂靠本院部的省(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4.负责挂靠本院部的非实体科研机构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
科研 团队 | 1.统筹和协调全校科研团队的培育和建设。 2.组织校级科研团队的申报和评审。 3.组织高层次科研团队的申报。 | 1.负责本院部科研团队的培育和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高层次科研团队的申报。 |
学术 交流 工作 | 1.统筹全校学术交流活动,计划和组织学校举办(承办)重大学术会议。 2.组织学校重要学术讲座。 3. 统筹规划并落实“善水大讲坛”工作。会同三水校区管理委员会于每学年末制订好下学年的讲坛系列讲座计划。 4.支持并配合各院部成立省市级学术团体,管理学校的各类学术团体。 | 1.负责制订本院部学术交流活动年度计划,组织本院部学术活动。 2.负责本院部学术讲座的组织、宣传报导与登记。 3.配合“善水大讲坛”的组织工作,积极提供专家名单,并组织、宣传师生参与。 4.培育和管理挂靠在本院部的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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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科研 管理 工作 | 1.组稿、编印《科学研究年报》。 2.负责全校年度科研成果和项目档案的整理和转交工作。 3.组织各单位兼职科研秘书的聘任与考核。 4. 负责校内外重要科研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稿、编辑和印刷《科研简报》。 | 1.配合审核、完善学校编印《科学研究年报》。 2.负责本院部教职员工的科研成果和项目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本院部兼职科研秘书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4.及时报道本院部重要科研新闻,积极提供《科研简报》相关材料。 |
信息 管理 工作 | 1.建设、维护并完善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 2.建设并完善学校各类科研基础数据库。 | 1.配合维护与管理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 2.负责本院部各类科研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与完善。 |
五、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人力资源管理 | 1.确定全校人员编制、机构、岗位设置和聘任方案。 2.制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和调配制度,确定调配方案,办理人事调配、延聘、退休、人事证明、辞职等手续。 3.制定学校奖惩规章制度,审定教职工奖惩。 4.制定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审定考核结果。 5.负责日常考勤统计工作。 6.管理、收集教职工人事信息,负责工作证的办理。 7.接收、整理和保管全校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办理人事档案传递、查阅等工作。 | 1.负责本院部人力资源管理,办理本院部人员聘任。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院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含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科与科研秘书、辅导员等)聘任或解聘,报学校备案。 3.对本院部违纪教职工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审批或备案。 4.制定、实施本院部各类人员考核细则。 5.本院部人员请假、销假审核、报批,做好日常考勤登记。 6.管理收集本院部教职工人事信息。 |
教师 队伍 建设 | 1. 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推荐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评选校级各类人才。 3.引进、考核高层次人才。 4.制定、实施教师培训计划。 5.认定、审批高校教师资格。 6.报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审定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 7.制定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实践导师管理办法,审定聘请对象。 8.管理全校各类教师信息。 | 1.制定、实施本院部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2.申报、推荐各类人才。 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院部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或解聘,报学校备案。 4.统筹安排本院部教师各类培训。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基础工作。 6.推荐、选拔出国留学人员。 7.考察、推荐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实践导师。 8.收集、管理本院部教师信息。 |
职称评聘 | 1.制定职称评定规章制度和评审办法。 2.评聘或推荐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 3.组织各类职称申报(考试)报名及审核。 4.审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考核结果。 | 1.审核、推荐本院部人员申报职称材料。 2.制定本院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和考核实施细则,提出本院部获得任职资格人员聘任意见。 |
劳动 工资 | 1.制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办理工资调整、工资异动和离退休费调整手续。 3.办理新进人员起薪。 4.完成各类工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5.审核福利费开支和各类津贴发放。 6.办理残疾人年审、劳动年审和社保年审。 7.统一聘用和管理非事业编制人员。 | 1.制定本院部分配制度和方案,发放各项津贴。 2.收集、审核工资调整、异动相关材料。 3.核对校发津贴。 4.初审、申报福利费开支。 5.负责本院部非事业编制员工的聘用和管理。 |
社会 保障 | 1.落实上级机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学校实施细则。 2.宣传、咨询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法规。 3.预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联系保险部门为各类参保人员办理参保、兑付、转移手续。 5.开具各种保险介绍信、登记、更换诊疗手册、发放个人保险专用存折、卡。 6.预算、缴纳住房公积金;协助办理个人帐户。 | 1.宣传上级机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法规政策和本校实施细则。 2.发放本院部参保职工诊疗手册、个人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卡。 |
计划 生育 管理 | 1.落实上级计生部门计生政策,接受街道和学校签订计生年度责任书,制定学校计划生育各项制度,和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计生年度责任书。 2.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等科学知识。 3为师生员工出具各种用途计划生育证明。 4.负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维护,统计全校计划生育情况,负责计生统计报表的上报及年度考核工作。 | 1.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和学校制度。 2.随时掌握本院部师生员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报送计生统计报表和男教工及男流动人口配偶调查函回收工作。 3.协助办理本学院毕业学生婚育证明。 |
离退 休管 理 | 1.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生活。 2.慰问困难、患病的离退休人员。 3.负责老干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4.做好离退休人员信息系统维护,负责离退休人员相关统计报表报送。 | 1.关心、慰问困难或患病的本院部离退休人员。 2.每年至少一次邀请本院部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的活动。 |
六、学生工作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学生 日常 教育 与 管理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做好督查指导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风建设总体方案。 3.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人事档案管理、诚信档案建设的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 1.按学校要求完善和实施本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方案,并做好经验总结相关工作。 2.根据学校要求完善和实施本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风建设工作方案。 3.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社团等学生组织建设方案。 4.按学校要求做好本学院学生人事档案管理、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
学生 奖惩 工作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及奖惩规章。 2.审核批准和表彰奖励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审核推荐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相关材料。 3.决定违纪学生受记过以上处分相关事宜,在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受理学生申诉并依规做好申诉处理工作。 | 1.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及奖惩工作方案。 2.评选、推荐申报本学院学生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相关材料。 3.负责本学院违纪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事实调查及处分决定,提出违纪学生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建议。 |
助学 管理 工作 | 1.制定全校助学体系工作制度;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 2.负责全校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审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人选名单,组织发放奖助学金。 3.开辟勤工助学岗位,督查全校勤工助学情况;审定和发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补贴。 4.审定减免学杂费人选名单。 | 1.组织实施学校助学体系工作方案;调查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并建立信息库。 2.负责本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评选推荐本学院学生获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人选名单,发放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 3.设立本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审定和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 4.提出减免学杂费人选名单。 |
心理 健康 教育 与 辅导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2.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及职业资格培训。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负责心理健康问题较严重学生的辅导和咨询工作,对高危个体进行心理干预与转介。 | 1.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活动。 2.建立本学院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健康有一般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与咨询。 3.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4.组织辅导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参加校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业务培训。 |
就业 指导 与 服务 | 1.组织规划《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概论》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 2.建立校级用人单位信息库,拓宽就业信息渠道,推荐毕业生就业。 3.建立校级就业工作网站,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及人才需求信息,组织校级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 4.进一步完善校级学生实习与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5.组织实施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方案,并做好离校后的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全校性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评估考核工作。 | 1.负责本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概论》课程教学管理相关工作。 2.建立本学院用人单位信息库,拓宽就业信息渠道,推荐毕业生就业。 3.建立本学院就业工作网站,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及人才需求信息,举办本学院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 4.建立本学院学生实习与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5.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方案的实施,并做好离校后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评估考核自评工作。 |
辅导员队伍建设 | 制定和组织实施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对全校辅导员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辅导员总体安排方案,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
素质 拓展 工作 | 1.健全并执行素质拓展计划的有关政策。 2.完善和维护素质拓展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3.负责素质拓展计划的项目规划与发布、宣传、培训、认证、咨询等日常工作。 4.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工作。 5.组织开展三水校区素质教育改革学生十大精品活动。 | 1.执行学校素质拓展计划规章,制定并实施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方案。 2.设计、发布和组织实施适合本学院学生参加的素质拓展项目。 3.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宣传、培训、登记、认证等工作,组织本学院学生全面参与素质拓展计划。 4.指导、监督和考核各班素质拓展计划工作。 5.落实、实施三水校区素质教育改革学生十大精品活动。 |
学术 科研 工作 | 1.健全并实施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规章制度。 2.开展全校学术讲座、论坛等普及性学术科研活动。 3.深化“挑战杯”竞赛、科研立项等高层次、品牌化学术科研活动,建设活动体系。 | 1.执行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并实施本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制度和措施。 2.鼓励并组织本学院教师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的指导工作。 3.做好学校学术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开展适合本学院学生参加的学术科研活动。 |
社会 实践 工作 | 1.健全并实施社会实践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四进社区”等经常性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考核等工作。 3.负责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考核等工作。 | 1.执行学校社会实践规章制度,健全并实施本学院有关制度和措施。 2.坚持就便就近组织开展“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项目申报、志愿者选拔与培训、提供师资和经费保障、组织经验交流等工作。 |
校园 文化 建设 | 1.健全并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2.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校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 | 1.执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健全并实施本学院有关制度和措施。 2.做好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具有本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
七、继续教育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管理 体制 | 1.归口管理和集中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归口管理非学历教育。 3.举办非学历教育。 (研究生、涉外非学历教育除外) | 1.有效参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举办非学历教育。 (研究生、涉外非学历教育除外)。 |
教学 管理 | 1.制定学校成人教育管理办法和制度。 2.制定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初审、审核批准办学项目申请书、联合办学协议书及招生宣传材料。 4. 组织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 5.组织和管理实验、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6.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直接举办的成人非学历教育教材的采购、管理和发放。 7.制定和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管理、监督和评估教学辅导站、函授站的工作。 8.评定年度成人教育成果。 9.协调学校成人教育资源的调配使用。 | 1.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所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并保证质量。 2.在数量和质量上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对师资的需要,支持非学历教育。 3.制定实施本院部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制定和实施本院部非学历教育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教育、教学文件。 5.负责本院部非学历教育教材的选购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材的选用和教辅资料的编写。 6.组织、管理、评价、监控本院部非学历教育的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7.商洽本院部合作办学协议并报学校审批。 8.管理本院部教学站点。 9.配合学校做好教学评奖评优活动和教学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10.配合学校做好本院部非学历教育学生毕业证书、培训证书、学习证明等的发放。 |
招生 管理 | 1.组织申报、备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专业;组织申报、备案自考新专业。 2.编制、申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3.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工作,新生录取工作。 4.负责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的招生报名、新生录取工作。 | 1.申报本院部非学历教育新专业、新项目。 2.撰写专业介绍,编印本院部招生宣传资料。 3.负责本院部非学历教育招生宣传、报名、录取、收费、注册和上报等工作。 |
考务 管理 | 1.制定和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办法。 2.审查选聘命题教师;配合省考试院选派自考命题教师。 3.负责本校考点组织考试。 4.培训自考评卷教师,组织学校评卷点评卷和质量检查。 5.组织报考、办理考试证件、汇总报考数据。 | 1.负责本院部非学历教育的各项考务工作,包括制定考试方案、组织命题、监考、阅卷、统计和上报成绩等。 2.协助学校选聘命题教师,做好保密教育。 3.协助学校选派监考人员和阅卷教师。 4.承担相关的考务和阅卷工作。 |
学籍 管理 | 1.建立和终结成人教育学生学籍。 2.管理、核发学生证,审批办理学籍异动。 3.审核、上报、查询学籍与学历信息。 4.管理、维护成人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网络运行,汇总数据。 5.审查、申报和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6.建立和管理学生档案。 | 1.收集本院部非学历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初审学籍异动。 2.申报并核发培训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3.建立和终结本院部成人非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学籍档案。 |
教研 教改 | 开展成人教育改革与研究,推广教研教改成果。 | 组织开展本院部教研教改工作,推广教研教改成果。 |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规划 与 制定 | 1.负责制定学校国(境)外交流与合作规划,指导各学院部国(境)外交流与合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法规和政策。 | 根据学校规划,制定实施本院部国(境)外际交流与合作计划。 |
国际化 师资工作 | 1.制订国(境)外教师、专家引进计划。 2.引进国(境)外教师、专家。 3.制定国(境)外教师、专家引进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际化教师、专家培养计划及项目。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际化师资的备案管理、选派等工作。 | 1.实施本院部国(境)外教师、专家引进计划。 2.负责本院部国(境)外教师、专家管理与考核。 3.实施本院部国际化师资培养项目。 4.推荐国际化师资培养人选。 |
国(境)外学生工作 | 1.确定学生长短期国(境)外交流项目和计划。 2.审核、选拔、派送出国(境)外交流学生,并指导学生国际交流活动。 3.执行国家对外汉语(本科)教学和留学生教育政策。 4.制定学校对外汉语教学(本科)、留学生预科、留学生非学历培训和留学生学历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指导学院制订相关培训培养计划与方案。 5.制定国(境)外交流学生教育规章制度。 6.负责制定港澳台学生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组织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制定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 1.实施学校长短期国(境)外交流项目和计划。 2.推荐、选派、考核出国(境)外交流学生。 3.制定本学院对外汉语(本科)、留学生预科、留学生非学历培训和留学生培养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 4.执行学校对外汉语教学(本科)、留学生预科、留学生非学历培训和留学生教育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管理本学院对外汉语教学(本科)、留学生预科、留学生非学历培训和留学生教育。 6.落实本学院港澳台学生培养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 7.落实本学院港澳台学生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
国(境)外合作 | 1.负责建立国(境)外交流合作关系,确定不同层次的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 2.制定国(境)外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3.协助学校国际化特色专业课程建设。 4.制订年度国(境)外学术交流计划。 5.制定国(境)外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6.协助组织各院部开展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 1.配合学校建立国(境)外交流合作关系,落实和执行学校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 2.执行国(境)外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3.开设国际化专业课程和设置国际化特色专业。 4.落实本院部国(境)外学术交流计划。 5.落实国(境)外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6.开展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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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管理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制度 管理 | 1.执行上级各项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行为。 2.指导、规范院部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3.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制定本院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经济行为; 3.制定本院部奖励、福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
预算 管理 | 1.加强财源建设,适度融资,扩大教育经费来源。 2.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定预算调整与新增项目。 3.审批院部财务预算。 4.编制学校年度财务决算,分析财务效益,并向学校教代会报告。 5.组织全校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 1.加强社会联系,扩大经费来源。 2.编制院部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学校审定,统筹管理和使用本院部预算经费。 3.申报预算调整方案。 4.向本院部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5.组织本院部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
收费管理
收费 管理 | 1.审核收费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2.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统一管理。 3.发放和核销各种收费票据。 4.提供欠费信息,督促各学院催缴欠费。 | 1.明确本院部收费人员,报学校备案。 2.申报收费项目;执行收费标准,接受学校和政府部门监督,配合收费检查。 3.按规定使用和核销收费票据。 4.催收本学院学生欠费。 5.所有收费收入交由学校统一核算。 |
会计 核算 | 1.管理全校会计人员,组织业务培训。 2.组织和实施全校会计核算。 3.审批各项经费;监督管理全校资金使用。 4.组织全校个人所得税申报。 5.协助院部掌握经费使用情况。 6.组织全校服务性收费的税务申报。 | 1.遵守财务制度,配合搞好会计核算。 2.明确本院部财务负责人和报帐人员,报学校备案。 3.组织本院部个人所得税申报。 4.及时了解、分析本院部经费收支情况。 5.组织本院部服务性收费的税务申报。 |
十、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资产 设备购置
| 1.制定或修订学校资产设备购置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制定资产设备购置审批流程。 2.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资产设备的配置标准和配置方案。 3.审核、论证各单位上报的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4.依照法规组织采购;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组织资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6.负责资产设备报增、报帐、资料归档。 | 1.制定本院部资产设备购置计划,并上报学校。 2.负责大型采购项目的调研,并制定项目需求方案,参与学校对项目需求方案的论证。 3.协助供应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4.负责新购资产设备和受赠资产设备的申报登帐等手续。 |
资产设备 使用 管理
资产设备 使用 管理
| 1.制定或修订学校资产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制定资产设备管理工作流程。 2.负责对院部资产设备管理进行考核评估。 3.负责资产设备院部之间的调剂。 4.确定设备维修外包单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负责制定设备维修预算。 6.对资产设备的出租、外借(校外)、转让进行审批。 7.负责对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8.负责校内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工作。 9.负责资产设备清查、帐务核对、报表填报工作。 10.依据规章制度评选资产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 1.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部资产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 2.负责资产设备的维护、保养。 3.负责本院部内资产设备的调拨、借用的审批工作。 4.建立资产设备管理档案,保存资产设备使用过程的各种审批文件和档案材料。 5.对本院部的资产设备进行清查,核对设备的账、物、标签,并做好记录。 |
资产设备 处置
| 1.制定或修订学校资产设备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2.依据规章制度制定资产设备处置工作流程和资产设备处置审批表格。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申报处置的资产设备进行鉴定,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5.负责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理和残值变价收入的上缴。 6.负责处置资产设备的帐务处理。 | 1.对需处置的资产设备进行申报并填写处置申报表。 2.协助学校做好处置资产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3.依规提出报损资产设备的初步处理意见。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 1.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制定、完善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实验室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 4.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技术方案的论证,以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5.负责实验室管理队伍的建设、培训等工作。 6.负责实验室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并负责填报各类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7.负责实验室的合并、撤消、更名的审核工作。 8.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 1.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调研,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 2.协助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3.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负责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
十一、安全保卫工作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安全 教育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与工作计划。 2.负责全校性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各种安全事故教育。 | 1.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院部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2.做好本院部安全教育活动周(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和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防火、防盗、防骗、防抢意识与能力。 |
安全 管理 | 1.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定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处理校园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3.负责处理校园内的非法游行、示威、罢课、罢食等政治事件。 4.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院部安全管理措施。 2.负责本院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落实本院部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保管并使用好配备在本院部的各种消防器材;协助学校处理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3.负责收集本院部内可能出现的非法游行、示威、罢课、罢吃等情报信息并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已发生的政治事件。 4.做好本院部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
新生 军训 及 征兵 工作 | 1.组织实施全校新生军训及大学生征兵工作。 2.开展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和反恐教育。 3.做好退伍学生复学有关工作。 | 1.做好本学院新生军训及大学生征兵工作。 2.负责本学院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和反恐教育。 3.协助做好本学院退伍学生复学及管理工作。 |
十二、综合管理
项目 | 学校职能 | 教学院部职能 |
规划 与 制度 | 1.制定全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进行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2.制定全校性各类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按章办事。 3.制定学校办文、办事和办会体制、运行机制和相关规则。 4.检查、督促各单位执行上级和学校党政决议、决定情况,协调各单位关系。 5.指导各单位做好文秘、会务和档案等工作。 | 1.制定本院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进行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2.制定本院部规章制度,督促本院部师生员工执行。 3.制定本院部办文、办事和办会体制、运行机制和相关规则。 4.检查、督促本院部教职工执行上级和本院部决议、决定情况,协调本单位内属机构、人员关系。 |
文秘 管理 | 1.管理全校文秘工作,办理校级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处理,起草全校性重大文件材料。 2.管理全校统计工作,汇总、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管理学校各种印章印信。 4.编发简报、通报、年鉴和专项年报、管理文件汇编。 5.负责学校网络和信息工作,保障网络安全。 | 1.管理本院部文秘工作,办理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处理,起草应由本院部起草的文件材料。 2.上报各类统计信息,配合学校做好各类统计工作。 3.管理本院部印章印信。 4.为专项年报和年鉴等提供基础数据。 5.负责本院部网络和信息工作,保障网络安全。 |
会务 接待 管理 | 1.统筹安排全校性会议,做好全校性会议相关会务工作。 2.做好学校层次接待工作。 3.接待各类来信来访。 4.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培训。 | 1.准时参加学校会议,没有无故缺席情况,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学校会议精神。 2.统筹安排本院部会议,做好会议(含承办)相关会务工作。 3.做好本院部接待工作。 4.接待本院部来信来访。 5.组织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
档案 管理 | 1.管理全校档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项专门档案资料(党群、行政、教学、科学研究、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提供使用。 2.管理全校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高教自考学生的学籍档案工作,管理各级各类学位信息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数据。 | 1.完成有关专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任务,并按规定移交学校档案室。 2.办理各类学籍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归档和寄转,收集、审核、上报各级各类学位信息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数据。 3.建立方便于本院部工作开展的本院部各类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