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度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7-17浏览次数:1533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阳光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校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后,学校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拟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负责,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同时,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起草制定《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我院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该文件已经起草完毕,待学校审定后发布实施。

(三)认真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

学校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制定《广东商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广东商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广东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广东商学院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了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工作机构及职责,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要求、监督与责任等。将学校党政管理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及其工作程序予以公开,学校决策、政策的公开以及办事规则、过程、结果公开,便于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决策。此举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

(四)建立并拓宽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发布我院信息和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等有关会议,利用通知、会议纪要等纸质文件,抓好校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广东商学院报》、《广商学工报》和《广商基建报》等多种传播途径,公开学校信息以及信息公开的具体联系方式。广大师生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开通了学生办事流程图表专题网页,方便学生咨询、办事。通过拓宽多种渠道,进一步方便了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十二个方面。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与各机构职能及办事程序、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2011—2012学年度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52个;

(三)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含各子规划)和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2011年党政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统计数据;

(四)干部选任和管理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评优评先等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五)2011年度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六)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等;

(七)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评优评先、获奖与惩处规定等;

(八)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评优评先、获奖与惩处规定,教师争议解决办法,津贴分配制度等;

(九)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十)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图书、教材、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的招投标,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根据有关渠道反映,学校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比较满意,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受到师生员工认同。

四、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近两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五、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制度和机构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内容;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的问题。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出台《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

(四)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广东商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