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赠资产】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16浏览次数:908

校友会和基金会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如下:
    一是近一年内,凡是经过校友办接受的社会对学校的捐赠,均按照要求在校友会与基金会的主页、《广财杂志》等校友媒体公布,以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
    二是校友办已经拟定《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管理办法》、《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财务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基本文件,并已经在2014年7月12日的校友会与基金会理事会议上原则通过,正按照程序修改、完善并报学校审批。文件中对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均有明确规定。凡校友会和基金会代表学校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信息均会按照校友会和基金会的章程以及六个文件的规定执行,文件也对学校各单位接受社会捐赠财产以及使用与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总的原则是“公开、透明”。
    三是凡是校友会和基金会代表学校接受的捐款,在使用过程中,均会按照年度做收支预、决算和财务工作报告,并报经校友会和基金会理事会议审核和审批,报告在校友会和基金会主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