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财政厅联合招聘博士后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东南珠江河畔,毗邻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数字经济下的财税问题,提升数字财税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校依托本校应用经济学(财政学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工作站,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招聘培养应用经济学(数字财税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以优厚的待遇常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后英才。
一、招收学科:应用经济学(数字财税方向)
二、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系统学习过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以及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课程,具备良好的经济学和财税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
(四)必须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三、培养方式
招聘的博士后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广东省财政厅、广东财经大学三方联合培养,主要在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财政厅共建的数字财政专家工作室(设在广东省财政厅)全职工作。为提高培养质量,我们将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合作导师组(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广东财经大学各一位学术导师及广东省财政厅一位实践导师组成),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导师简介参见附件。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基本年薪25万元(两年共50万元,均为税前金额,该薪酬不包括甲方或乙方另外提供的课题研究经费,其它待遇参见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招聘通告(https://rsc.gdufe.edu.cn/bshzp/list.htm);
(二)住房保障:培养单位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住宿;
(三)医疗福利:博士后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和体检待遇;
(四)其他福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跟随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五)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本校优先录用。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与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或财政税务学院联系,提交个人简历和成果证明等材料;
(二)招收单位、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人选并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进站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交招收单位审核;
(四)招收单位审核无误后,报学校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者须向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数量 | 材料要求 |
《博士后申请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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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信 | 2 | 两位专家,各一份 |
博士后研究计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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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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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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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学历证书 | 1 | 复印(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 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决议书复印件 |
学术成果材料 |
|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任选2项)和博士论文。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 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
《留学回国人员 证明》 | 1 | 只适用于留学人员,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联系地址 |
卢老师 | 020-84096886 | (邮件标题注明联合培养博士后)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 (北二栋310室),邮编:510320 |
谢老师 | 020-84096274 | (邮件标题注明联合培养博士后)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505室),邮编:510320 |
附件:合作导师组成员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 年5月30日